玻璃及玻璃制品
一、基本情况
委 托 人:某法院
鉴定对象:钢化玻璃
鉴定目的及事项:对三个景观亭顶部玻璃鉴定是否为夹胶透明钢化玻璃进行鉴定
鉴定材料及鉴定依据:
1、《司法技术委托书》
2、《微束分析能谱法定量分析》
3、《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
4、《笔录单》、《现场勘验记录单》
鉴定形式:案情了解、现场勘验、技术分析和专家鉴定
二、案情摘要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三个景观亭顶部玻璃是否为夹胶透明钢化玻璃一案诉至法院,法院因审理案件需要委托我机构,要求对上述委托事项进行鉴定,我机构受理了此鉴定。
三、情况概述
1、我机构接受委托后,即组织鉴定专家组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我机构就相关鉴定事项拟定了《现场勘验通知书》发送给委托人及争议双方。
2、我机构工作人员及鉴定专家、争议双方到达涉案标的存放现场场勘验。
3、鉴定专家组依据资料审查、现场勘验和实验室检测的情况,通过技术分析形成鉴定意见。
四、现场勘验
1、现场调查
五、检验过程
三个景观亭顶部玻璃为双层玻璃。
联系我们
400-965-1006
18516168989
地址:苏州市昆山市新南路888号联邦国际商务花园7栋
分公司:
云南、贵州、湖南、山东、湖北、内蒙、新疆、天津、江西、广西、广东等